涉税举报 -> 偷税漏税举报|税务人员违规举报

 

偷税漏税举报

 

 

一、举报人权利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的有关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行为;受理举报和负责查处涉税举报案件的税务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;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。即举报人在举报涉税违法行为的过程中享有检举权、受保密权和受奖励权。

二、举报机构

  受理机构: 普宁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

  电  话: 0663-2169572     E-MAIL:jicha@gdpn-l-tax.gov.cn

  地  址: 流沙大南山路口
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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